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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  作者:殇浚
--  发布时间:2010-04-05 13:22:00
--  言必信,行必果
 

言必信,行必果

天津市实验中学  刘婧赟

“言必信,行必果”主要谈的是诚信问题,说话算数,办事彻底,是为人处世应有的态度和行为方式,不过这六个字没有任何的前提和限制,是一个“全称命题”,即不管什么情况下都要如此。于是,它排除了一切特殊情况,而这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。于是后来孟子曰:“大人者,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,惟义所在。”意思是真正有德行而又肩负重任的人,一切以道义为根本,是最高的原则,如果发现说的、做的不道义,就不必再坚持到底,而应及时更正。由此可见,“义”是高于、重于“信”的。

显然,孟子的话不能成为言而无信、行而不果的借口。因为,真正“义以为质”的人,“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”不可能是常态,而只是特例。作为道德信条和警世格言,“言必信,行必果”流传已久,自有它特定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从很大程度上讲,言必信,行必果,是评价一个人说与做的有力标准,只说不做的人,很难取得别人的信任。说得多,做得少,不免给人夸夸其谈之嫌。说实话,办实事,是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的。可是,总有一些自作聪明的人,将说与做分开,在朋友面前爱夸海口,轻易许诺为朋友行方便,这样显得自己很重义气,重友情,可是往往在许诺之后又做不好,做不到。虽然是小事,在朋友们看来,你却是爱讲空话的人,不实在,不值得交往。尽管事实有时候并非如此,很多时候,并不是自己做不到或者不愿意做,确实是因为自己忘记或者疏忽了,但是你给别人的印象却已经留下了。既然如此,我们就不要轻易许诺,哪怕是很小的事,我们事先要考虑一番,自己有没有把握做好,自己近来有没有时间,又没有必要替朋友做此类事情等。

自己没把握做好的,就别承诺,一些没意义,甚至缺少是非的事情,更不要轻许诺言。若是你为一些缺少是非,共沾脏利的事情许诺言,在答应别人之前,一定先想想自己能不能做到。

曾子杀猪为一“信”字,商鞅变法首先取信于民;汉代的季布“一诺千金”是诚信,同仁堂三百年金字招牌不倒是诚信;信陵君因诚信而得到侯生与朱亥,抗秦救赵,名扬四海;刘皇叔因诚信打动孔明,成就霸业,天下三分……从古至今,只有诚信的人才能获得别人的信任和尊重,才能有所作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