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今“传记”知多少
传记,也单称“传”,是一种常见的文学形式。主要记述人物的生平事迹,根据各种书面的、口述的回忆、调查等相关材料,加以选择性的编排、描写与说明而成。传记种类繁多,中学语文课本中也选入了大量传记作品。从传记的形式看,它可以细分为若干小类。
列传。中国纪传体史书的体裁之一。司马迁撰《史记》时首创,为以后历代纪传体史书所沿用。司马贞《史记》索隐:“列传者,谓列叙人臣事迹,令可传于后世。”列传一般用于记述达官显宦的事迹,也有记载少数民族和其他国家历史的,前者如《明史》中的《四川土司列传》,后者如《明史》的《外国·日本列传》。
内传。记载神仙或某人遗闻轶事的传记,如《隋书.经籍志二》有《汉武内传》﹑《关令内传》﹑《南岳夫人内传》等;古代经学家称专主解释经义的书也叫内传,与广引事例﹑推演本义的外传相对,如《左传》被称为《春秋》的内传。写内传,要注意区分对象,辨清主次,取舍得当。
外传。传记文的一种,凡是人物为正史所不载,或正史已有记载而别为作传,记其遗闻逸事者,称“外传”。如《赵飞燕外传》、《高力士外传》等。
正传。记载主要人物事迹的传记,这类传记多见于小说体,如鲁迅的《阿Q正传》。和一般传记相比,正传的人物和情节允许虚构;和一般小说相较,正传是采用传记体形式的。
小传。和“大传”相对而言,略记人物生平事迹的传记。小传的特点在于“小”,所以写作时“略记”即可。小传有只记述一人者,如唐·李商隐的《李贺小传》、宋·陆游的《姚平仲小传》、鲁迅的《柔石小传》;有采辑众人轶事或略叙众人籍贯履历等而总为一帙者,如明·江盈科的《明十六种小传》、清·王士禛的《渔洋感旧集小传》。又有汇印诗、文、尺牍总集,略述作者的字号、籍贯、履历及其著作等,附录于书之前后或列作者姓名之下的,通常也称小传,如清·钱谦益的《列朝诗集小传》。
自传。以记述自己的生平事迹为主的传记。这类传记中,有的以自传名篇,如《鲁迅自传》;有的不题写“自传”或不以第一人称来写,如陶渊明的《五柳先生传》。自传往往偏重于自叙理想和怀抱,抒写自己对于人生和社会的某些感慨。所以写自传要点面结合,选材精当,详略得宜。
另外,古代为人作传,列于家谱的称“家传”,“家传”“列传”又归于“本传”。本传以外的传记,或对本传的补充记载,一般称为“别传”,如《赵云别传》。记载一个人的一生或一个时代的方方面面的传记为“全传”,如《说岳全传》。
如果从传记所记载的内容看,传记大致可分为三种。
一是史书上的人物传记,也称“史传”,由汉代的司马迁始创于《史记》,这种传记,所记载的对象一般是文臣武将、高士名流,所采用的写法常有一定的模式,即名姓—里籍—生平活动等套路。选入中学教材的《屈原列传》、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、《李将军列传》、《苏武传》等就属于这一类传记。
二是史书之外由一般文人学者所撰写的散篇传记。如《大铁椎传》、《左忠毅公逸事》、《柳敬亭传》以及《哥白尼》、《祖冲之》等。这种传记的写作对象多是下层社会的一些不知名的小人物,甚至是被奴役、遭残害的人物,或写他们的一技之长,或写他们的高尚品德,或歌颂他们的英雄行为。写法上不一定求全,而往往专注于某事迹的某个重要方面,加以生动具体的描写即可。
三是用传记体虚构的人物故事,实际是传记小说。如韩愈的《毛颖传》,虽以“传”名篇,实际写的却是讽世的寓言故事。大家熟悉的《水浒传》、《阿Q正传》也是采用传记体的形式虚构出来的小说。
还有一种“行状”,也是传记文章,它是古代一些有名望的人死后,他的家属、门生、故旧,为了替他向朝廷请求谥号,便将死者的名字、爵里、生平事迹、享年等写下来呈送上去的文字。由于它的用途特殊,所以在古代不叫“传”,而称作“行状”,如《袁中郎行状》、《司马温公行状》等;还有的不叫“行状”,而称“事略”或“行略”,如《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事略》。